定西地区位于甘肃省中部,北与兰州,白银市相连,东与平凉地区、天水市毗邻,南与陇南地区接壤,西与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交界,面积20330平方公里,辖定西、通渭、陇西、临挑、渭源、漳县、蜗县7县,总人口285.78万人。全区地处黄土高原西部边缘地带和西秦岭未端,以渭河为界,形成中北部黄土丘陵干旱区和南部高寒阴湿区两种自然类型,海拔高度在1640一399米之间。定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文化。早在四千年前,就有人类活动于此,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这里是氐族,羌族,西戎的游牧地。秦时,划为版图。 1082年,宋代皇帝赐名于“定西”。这里距兰州122公里,素有“兰州门户,甘肃咽喉”之称,位置险要,是兵家必争之地。元末明初时,明军曾在这里大败元朝将领扩廓贴木儿(汉名王保保)的大军。定西,曾以干旱多灾,地瘠民贫著称于世。清陕甘总督左宗棠曾奏“苦瘠甲天下”给光绪皇帝。定西气候属温带半湿润和中温带半干旱区东南暖湿气流受阻,大陆性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5.7-7.7℃年总降水量400-600mm。定西景点:马家窟遗址渭河源国家森林公园,遮阳山-漳县贵清山-莲峰山-首阳山?天井峡-灞陵桥.
定西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